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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要账公司

北京讨债公司;夫妻离婚对方声称有债务该咋办
文章作者:admin 上传更新:2026-01-15

一、夫妻离婚对方声称有债务该咋办


先要确定该债务的性质。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需共同承担。判断标准如下:一是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比如家庭日常开销、共同投资等产生的债务。


若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即使离婚,双方仍有清偿责任。


若是一方个人债务,如一方在婚前的债务、婚后与对方约定为个人债务的等,则由其自行承担。


当对方声称有债务时,你有权要求其举证。若该债务存在疑点,可申请法院调查核实。若对债务性质存争议,可在离婚诉讼中提出,由法院依据法律和证据进行判定,以明确双方责任,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二、夫妻离婚对子女如何抚养


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问题按以下原则处理:


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严重疾病等法定情形的,可随父方生活。


两到八周岁子女,父母双方协议不成的,法院会综合考量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因素,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八周岁以上子女,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需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同时,不直接抚养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三、夫妻离婚对方欠的钱如何处理


夫妻离婚时对方所欠债务处理方式需区分债务性质。


若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若为一方个人债务,如一方婚前债务、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另一方无偿还义务。


处理时,关键在于收集证据证明债务性质,必要时可寻求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