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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讨债公司;离婚中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
文章作者:admin 上传更新:2026-01-15

一、离婚中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离婚中夫妻债务问题如何处理


离婚时夫妻债务处理需区分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离婚时,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若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属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在处理离婚夫妻债务问题时,关键是准确界定债务性质,以合理分担债务责任。


三、离婚中夫妻负债是否算共同财产


负债并非财产,夫妻负债一般指夫妻共同债务。判断离婚时负债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需依据《民法典》等规定。若债务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如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算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也属共同债务。


但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通常不算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离婚时,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偿还,先以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离婚中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除了明确的分割规则外,还有两个易混淆的关键问题需厘清。首先是共同债务的认定边界。并非婚姻存续期间所有债务都属共同,比如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所需的借款、用于赌博等违法活动的债务,均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结合债务用途、夫妻合意等因素判断。其次是分割后的追偿机制。若离婚协议或判决中约定一方承担部分债务,但实际由另一方垫付,垫付方有权向对方追偿,需保留好还款凭证、债务用途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