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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要账公司

北京要债公司: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
文章作者:admin 上传更新:2020-10-22

北京要债公司金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担保性质,有“预付款”的功能,但当合约出现问题时,当事双方都必须承担责任。然而订金和定金虽然读音虽然一样,但意义却有很大的不同。定金在法律上是具备担保性质的,意在保护债权人,督促债务人。双方需对定金的各个方面在书面上约定好,再行签约。若债务人不能及时履行债务,不能要求债权人退还定金;相反的若债权人违约定金将作为价款或由债务人收回。
  订金和定金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若提交的为订金,无论双方谁违约,卖家都需退还订金。而定金,当卖家违约时,需赔偿买家双倍定金;而买家违约时,卖家无需退还定金。
  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性质规定,在书面上也只有预订,预付款的功能。但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性质规定的,定金是指双方根据法律和双方的需求,在确保合约正常执行的基础上所做的约定,由一方在合约签订后执行前,按照低于所付款20%的比例,预付给对方,具有担保性质,意在保护债权人,督促债务人。